关于对2021年市本级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公示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沈财绩〔2019〕507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年初预算7万元…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沈财绩〔2019〕507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年初预算7万元,采取询价方式确定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此项工作,费用6.7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10日-12月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22724600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2272652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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