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试点步行街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根据各市申报推荐,经评审公示和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省商务厅决…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根据各市申报推荐,经评审公示和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省商务厅决定在西安市四海唐人街等8条步行街开展第三批改造提升试点(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站位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步行街改造提升的积极作用,把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流通创新、消费升级和环境优化作为工作出发点,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

二、扎实推进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各试点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从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平台、突出特色亮点、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扎实有效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调研督导和跟踪问效

各试点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街区发展,密切关注试点推进情况,经常深入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省商务厅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作为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和示范步行街评审依据。

 

附件:

第三批省级试点步行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西安市四海唐人街

2.宝鸡市新民路步行街

3.咸阳市“电影里”步行街

4.铜川市文化宫步行街

5.渭南市宏帆步行街

6.延安市金延安步行街

7.榆林市榆林老街

8.汉中市汉人老家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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