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教育法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教育法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市教育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年组织2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要求使用统编教材,在中小学开足道德与法治课课程。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以班会、团队活动、墙报、广播站等为载体,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师生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法治学习宣传。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抗疫、规范制定制度文件等工作,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专家辅导讲座等方式,不断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法规学习。编印《教育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第三册)上中下》,收录法律法规文件237个。把领导干部学法同集中政治学习相结合,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结合,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相结合,同教育行政管理的常规业务相结合,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继续开展公职人员网络学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学校(单位)4700余名领导干部和教师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促进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参加自治区、市法治培训6次,培训干部120人次。局领导参加乌鲁木齐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节目,宣传了新修订的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至2021年12月10日,我局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答复;12345市长热线700条,网络问政80件,按时完成率100%。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强化法制审核。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审查、送审、备案、发布、政策解读等程序,涉及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符合法律规定。

五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市教育局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局机关现有法律顾问5名。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合作,为局属23所学校配备公益律师(法律顾问)23名,并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立“双减”工作专班,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银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全面指导各区(县)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注销、转型、重新登记、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查处及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双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建议,积极回应关切。2021年,我局共承办自治区、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5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对每份建议和提案及时予以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较高。迎接教育部“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和自治区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得到较高评价。

六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12.4”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讲话和宪法晨读活动。参加学生70余万人次。6名学生和老师分别获自治区“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辅导教师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开展2021年“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教学论文征集评比活动,推进法治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项集中宣传活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被自治区推荐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订完善市教育局权责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全市教育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市“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法治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关情况已专门报告。同时,严格落实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

解决教育执法问题方面力度不够,无专门执法队伍,执法数量偏少。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加强党对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领导,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及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依规决策执法能力。

(二)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研究推动建立教育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管理,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双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执法职能,切实解决我市教育执法难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教育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着力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

(三)推进法治教育宣传。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学科教学融入法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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