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筑府办函〔2022〕8号),为做好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奖励兑现工作,按照《贵阳贵安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奖励实施细则(2022-2025年)》相关申报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4年一季度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2024年一季度贵阳贵安(包含贵阳部分)正常经营且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的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给予从事相关业务人员1500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
(一)发布通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3月25日在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收款人信息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公章)(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三)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企业申请资料审核,并填写“XX区(市、县)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申报奖励汇总表”(附件3),拟写资金拨付请示(附件4)后,汇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并提交至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企业申报材料交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一份,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四)资金拨付。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资料复审,对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及时反馈区(市、县)文化和旅游业主管部门及申报企业并说明原因。在市级审核完成后,对通过复审企业名单进行汇总确定奖励名单,按程序报批后,与财政联合行文将资金拨付至区县,由区县文旅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报相关业务人员账号。
(五)其他事宜。企业(单位)应在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主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宣传服务,面对面讲清楚政策措施、具体办理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针对企业申报过程做到全流程跟踪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反馈的问题,确保不发生投诉事件。
2.认真审核。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贵阳贵安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奖励实施细则(2022-2025年)》对资料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提醒相关企业如实填报有关申报信息,如出现虚假信息,经查实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3.加强沟通。在申报过程中,请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沟通对接,如出现问题困难请及时向上反馈,共同做好申报工作。请各区县于3月25日前报送该项工作联络员信息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便后续工作对接。
4.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各区(市、县)承担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后及时奖励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业务人员账号,兑现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应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填报项目绩效资金自评表,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1.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奖励申报表.docx
3.区(市、县)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单位)申报奖励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