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沪教委职〔2022〕29号)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学校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于2024年9月2日开学,2025年1月17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寒假从2025年1月20日开始,2月14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于2025年2月17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入学教育、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军训、课堂教学、实训实习、复习考试等教学活动。

  四、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青年节实施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年修订)》(沪教委体〔2018〕41号)要求执行。

  六、学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执行本校历,须事先报主管部门同意。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学年度校历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5月28日

沪教委职〔2024〕21号

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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