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沪府办〔2024〕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设立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宇剑 副市长

副主任:章 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闻大翔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委 员:潘 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刘 敏 市商务委副主任

王 浩 市教委副主任

黄 红 市科委副主任

祝新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 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柏国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政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叶 兴 市交通委副主任

夏明林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赵 明 市水务局一级巡视员

金 雷 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陆韬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许 瑾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邵 军 市数据局副局长

宋 慧 市体育局副局长

缪 钧 市绿化市容局二级巡视员

张 浩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控局局长

丁 巍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邹 慧 上海警备区保障局副局长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陆韬宏同志兼任。

今后,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6日

沪府办〔2024〕37号

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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