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布2024年上半年不诚信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名单

2024年上半年,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下称市运输港航中心)依据《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行业制度,下称《办法》),通过12345、12…

2024年上半年,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下称市运输港航中心)依据《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行业制度,下称《办法》),通过12345、12328、96108等渠道受理信访投诉情况,在对网约车车辆所有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运力公司,不包括自然人)不诚信行为进行调查、识别的基础上,结合其发生不诚信行为的次数和危害程度,共认定不诚信网约车车辆所有人企业17家(详见附表1),其中“重点关注车辆所有人名单(A级)”14家、“重点警示车辆所有人名单(B级)”2家、“失信车辆所有人名单(D级)”1家;认定不诚信车辆租售服务中介机构(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合作的运力公司提供车辆租售服务的中介服务企业)6家(详见附表2)。 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承租给他人,或将已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承租给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使用,通过虚假宣传、不实承诺,甚至欺骗等方式吸引人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以“先买车、后办证”、“先租车、后办证”的方式租售车辆,并承诺接入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引发了大量退车维权纠纷和社会矛盾。 为进一步提升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约车车辆所有人诚信管理工作,推进网约车行业诚信建设,维护网约车市场正常秩序和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市运输港航中心依据《办法》,对本次列入A、B级的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将分别设置3个月、6个月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市运输港航中心将结合近期发布的《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设置网约车市场“观察期”暂停车辆新增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停止其车辆业务办理,同时联合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大管理力度,防范其不诚信行为升级扩大和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对列入D级的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将严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合作和进入网约车市场;对被认定为不诚信的车辆租售服务中介机构,市运输港航中心提醒拟承租、购买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谨慎与其合作,防止和避免因车辆权属不清晰、政策了解不全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矛盾纠纷。 市运输港航中心、网约车平台公司均建立了车辆所有人信用修复处理机制,对本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认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诉;对认定结果无异议的,应加强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或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依法合规经营;在观察期内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和积极整改的,将撤销不诚信行为记录或降低诚信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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