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文旅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

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文旅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切实发挥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3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予以支持。

  (二)支持高品质文艺演出。对主办单位在国家级重大文化艺术节展活动中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予以支持。

  (三)支持高流量文博美术大展。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文博美术大展予以支持。

(四)支持引进国际邮轮旅游航线。对邮轮公司发挥上海国际邮轮港的综合优势部署国际航线予以支持。

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内实施。同一申报单位可分别申请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中不同方向项目,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型。同一申报单位累计获得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配套政策安排支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第一批次)申报书》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各具体支持方向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如出现伪造资料虚报冒领情况,经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或结果,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需有目录页并按申报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且应按照要求加盖骑缝企业公章。其中如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3.除提交书面材料外,需将电子材料(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各申报方向对应的电子邮箱。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延安东路1200号14楼会议厅。材料受理联系人:张老师 19822724776。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四、申报咨询

  (一)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方向

联系人:陆老师 23118153

(二)支持高品质文艺演出方向

联系人:郭老师 23118131

  (三)支持高流量文博、美术大展方向

文博大展方向 联系人:李老师 23118267

美术大展方向 联系人:张老师 23118129

  (四)支持引进国际邮轮旅游航线方向

联系人:张老师 23118182

 附件:

1.大型演唱会、音乐节项目申报细则

2.高品质文艺演出项目申报细则

3.高流量文博、美术大展项目申报细则

4.引进国际邮轮旅游航线项目申报细则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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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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