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代县黄草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代县黄草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忻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山西代县黄草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忻政〔2024〕14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679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西代县黄草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提出的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及实物指标等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据。

二、请你市按照国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优化工程布置和处理方案,做好项目占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规模。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占补平衡工作,高度重视并做好征地移民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政函〔2024〕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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