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遂绵阳司〔2021〕8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

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遂绵阳司〔2021〕8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WB〔2021〕4646—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性质。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成渝地区环线的重要路段,起于绵阳市张家坪,与绵广高速公路相接,止于三台县百顷镇烧逢垭,与绵遂高速遂宁段相接,全长77.94公里,全线采用24.5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5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15亿元,占总投资的33.24%,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2005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绵遂高速公路以BOT方式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办函〔2005〕150号)批准该项目按BOT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和移交等工作。2011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按经营性公路收费立项的批复》(川交发〔2011〕32号)批准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收费立项。2011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1〕37号)批准,该项目从2011年12月12日起按经营性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于2009年2月5日开工,2011年12月12日全线建成通车运行。经审查,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具备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条件。经省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该项目由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收费和经营管理。

三、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1〕37号)、《关于调整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交发〔2019〕53号)执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实施。

四、收费期限。该项目收费期为30年,即从2011年12月12日起至2041年12月11日止。

五、收费站设置。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共设置游仙长明、绵阳仙海、游仙经开区、松垭、花园、三台6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六、收费人员。由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收费范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巡查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车辆,悬挂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它车辆都应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经省政府批准的其它免收通行费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票据。使用省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运行管理。你公司应加强收费及路网运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障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此复。

附件:

1.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收费里程表2.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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