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宁科工字〔2018〕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拟获得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或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科技厅高新处0951-5066384 5032564
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301
工作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1.2021年度拟获得自治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企业名单.pdf
2.2021年度拟获得自治区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