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体系,加强国际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引进,实现国际科技合作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根据《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哈科规〔2023〕3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依托在哈高校院所、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对外(含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交流成效显著,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平台载体。
二、备案条件
按照《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哈科规〔2023〕3号)有关要求,申报国合基地须满足四项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申报类别,满足研究类、研发类、孵化类、服务类各自必要条件的予以备案。
三、备案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所属类别备案量化表,并附佐证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二)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国合基地,由所在区、县(市)工信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高校院所直接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
(三)市科技局按照国合基地备案条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区、县(市)工信科技局推荐函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如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须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备案量化表、佐证材料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不含封面及目录页)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业务咨询电话:82363480 82363541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29号411室)
附件:1.2024年度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函
2.哈尔滨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4539/202410/c01_10208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