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8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西国营武鸣华侨农场国有农用地0.6619公顷(均为其他草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