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4〕19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7月21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琼府办〔2009〕115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szfbgtwj/202410/7cc155d772c8447895d3dd9d5ffcfbf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