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青岛市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

青岛市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力争全市涉海规上企业超过3500家,涉海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海洋新兴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成为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

二、工作任务

(一)海洋装备产业

提升研发设计与技术攻关能力,研发建造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提高海洋装备及其关键核心配套设备研发设计能力,助力海洋装备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推动船舶海工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与国内海洋装备领域领军企业对接,部署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板块,着力发展LNG动力、氨动力、甲醇动力等新型动力船型,支持企业实施主力船型绿色智能升级。推动海工装备制造高端化,巩固提升深水大型及超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等深远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总装建造能力,提升数字化、模块化建造应用水平,建立现代海洋工程装备管理模式。推动自主配套水平完善提升,支持海洋装备配套企业规模化发展,发展自动靠离泊、远程无人控制等船舶智能系统研发。做强船用大功率低速发动机、压载水系统等配套产品,发展智能航行、脱硫脱碳系统、供气系统、碳捕集高值化利用、高精度导航等船舶配套产品。推动总部型海洋装备业集聚发展,将海西湾建设为集研发设计、总装建造、产业配套为一体的总部型产业基地,持续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

提升海洋药物原始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蓝色药库”计划,加快海洋创新药物研发,聚焦海洋糖类药物、蛋白及肽类药物开发等领域技术攻关,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肿瘤、抗心脑血管疾病、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海洋创新药物及海洋中药研发。聚焦合成生物、基因编辑等重点领域,布局推动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推进海洋生物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高端发展,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发止血、创伤修复、组织工程支架等高性能、高纯度、高附加值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拓展海洋资源在生命科学工具、诊断试剂、造影剂等领域应用。推进海洋生物功能制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具有辅助增强免疫力、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的海洋功能保健食品,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海洋化妆品,开发海洋酶制剂、农用生物肥料等海洋生物农用制品,提高海藻加工废弃物及浒苔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纯度海藻酸盐、海藻寡糖提取制造。推进产业发展创新服务平台搭建,加快建设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医药外包服务机构,构建面向产业需求的研发和公共服务体系。(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

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海水淡化专用材料、装备协同攻关及产业化,实现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充分利用已建海水淡化工程,拓展海水淡化水在市政、工业、海岛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完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装备制造能力,实现反渗透膜自主生产,促进海水淡化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动海水淡化与分布式能源以及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联动发展,积极开展浓盐水综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水务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李沧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即墨区政府、青岛蓝谷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海洋新能源产业

推动发展深远海风电产业,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场选址和开发,提高海上风电产业集聚度,支持海上能源、深海养殖、海洋文旅、海洋装备等融合发展,围绕风场开发、整机、主轴、材料制造等环节打造风电装备全产业链。稳慎推进海上光伏产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依规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推动海上光伏产业融合发展,加快高端光伏材料技术开发。发挥海洋能技术研发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关键装备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兆瓦级波浪能、潮流能发电技术,实现设备研制、测试和定型。发挥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技术、设施集聚优势,推进海洋能开发利用项目示范,加快商业化开发进程,推动绿氢综合利用技术示范验证,探索打造海上氢岛、海上能源站和海上能源岛。发挥海洋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鼓励企业延伸拓展海洋能装备制造,以培育本土海洋能装备制造产业为核心,提高关键核心配套装备自主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海开发产业

开展深海采矿技术重点攻关,广泛对接国家深海战略科技力量和产业资源,打造国内领先的深海矿产开发技术高地。提升深海矿产开发装备制造能力,聚焦水下采集类装备、水中传输类装备、水面平台类装备,提升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推动深海矿产开发装备产业在青培育壮大。发挥深海重大平台支撑作用,构建国家级、省级、企业级等多层次的深海创新体系,加快推动深海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在青布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坚持以企业为创新创业主体,梯队培育深海高新技术企业,夯实深海产业基础,构建深海矿产开发产业生态。积极参与深海采矿国际合作与治理,发挥国际海洋事务交流平台载体优势,密切与国际深海领域机构组织联系,通过开展国际学术论坛、组织深海专题培训、参与标准制定等,在深海采矿国际合作与治理中探索青岛经验。(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海洋电子信息产业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领军企业,打造海洋物联网领域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提升原始创新、源头创新能力。加快微纳传感等多源传感技术研发,支持水下通信与导航、多功能跨域网关等通信核心技术研究,重点突破海洋数字孪生等前沿交叉技术和分布式训练等大模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存算一体芯片、神经网络处理等核心底层硬件技术。聚焦“陆海空天”谱系化装备研制体系,推进高性能温盐深传感器等新型观探测设备国产替代,加强敏感海域动态观测、动力过程监测等领域核心技术装备支撑。研制面向深远海的大型锚系通量观测浮标系统,推进固定观测、移动观测、遥感观测等平台建设。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海洋电子信息企业方阵,重点实施水下机器人、智能浮标潜标等海洋观探测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全产业链条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布局卫星通信、水声通信等设备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海洋信息“新基建”。实施“标准化+”工程,促进海洋物联网国际标准制定共享。举办特色鲜明的海洋领域展会、论坛等活动,推动国际间人才技术多层次交流。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场景实测,打造海洋电子信息未来工厂等标杆示范场景。聚焦智慧港口、海洋数字文旅、海上公共服务、海洋生态管理等领域,布局一批产业场景应用实验室,加快建设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集聚区。鼓励企业结成应用场景“联合体”,创造新的应用场景和消费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民营经济局、青岛海洋科技中心、崂山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现代渔业

提升水产种业创新研发和产业转化能力,以三文鱼、东星斑、南美白对虾、牡蛎、海参等品种为重点,系统谋划水产种业发展布局,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打造全国水产种质研发创制高地和水产种业产业化应用基地。健全深远海养殖产业链条,按照疏近用远原则,合理确定深远海发展空间,布局苗种繁育、养殖、饲料、病害防控、加工、贸易、物流等上下游全产业链条,推动水产养殖走深、走远。打造多产联动的现代海洋牧场,在优质岸线打造集育苗、养殖、生态养护、休闲垂钓、餐饮食宿、海上观光、海上救援、海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海洋牧场综合体,开发海陆交融的特色旅游产品,打造高端海岛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崂山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海洋化工业

推动海洋石化产业链条一体化、装置规模化、种类系列化、产品精细化发展。支持发展海洋化工循环产业体系,以海淡高盐水为源头,支持企业建立盐—碱—氯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海水、浓盐水综合利用效率,创新技术提高海洋盐化工产品附加值。做强海洋化工新材料产业,提高海藻精深加工和产品技术含量,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海藻纤维、海藻肥料等高附加值海藻化工产品。发挥海洋新材料科研优势,做大做强海洋化工涂料产业,研发新型浮力材料、防污防滑减阻材料。坚持绿色低碳安全发展,聚焦空间布局、循环链接、节能降碳、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争创国家绿色化工园区,鼓励园区和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园区和智能工厂,提高安全环保整体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布局一批具有牵引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海创计划”,建立产学研联盟,构建创新协同、供应链互通的产业创新生态。引育高素质海洋科技产业人才,推动校地耦合发展,建立海洋高层次人才库和海内外高端紧缺人才招引清单,加大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交流合作。加强海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海洋产业链生命树”,构建海洋产业装备技术和产业发展路线图。制定海洋领域重点产业招引目标清单,实施海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深远海养殖综合产业集聚区。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化环境,加大海洋政策资金保障力度,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契合海洋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发挥“蓝色金融”保障作用。

 

 

青政办字〔2024〕45号

作者: 青岛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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