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十一项措施精准扶持交通运输行业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出台了6项针对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5项针对民航业精…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出台了6项针对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5项针对民航业精准性纾困扶持措施以及10项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进一步加大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力度
《若干政策》提出,今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若干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今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
对于民航业,《若干政策》提出今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机场和直属机场运营、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贷款予以贴息,对机场和空管等项目建设予以投资补助。
《若干政策》明确,研究协调推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美元/桶)、港口费(50元/吨)等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
    扩大减征“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方面,《若干政策》明确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减征“六税两费”适用范围,鼓励各地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可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若干政策》要求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推广精准防护理念,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主动对接地方有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应享尽享”“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稳定预期、纾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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