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2号)、《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1号),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将“沈阳市科学智能重点实验室”等57个拟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风光火储热融合发展技术创新中心”等28个拟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对公示结果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期异议均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业务电话:22728692 监督电话:22722774
附件:1.2024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2.2024年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