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办拟于2024年11月12日至22日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芝市巴宜区、那曲市聂荣县进行自治区评估。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向我办反映。 教育厅教育督导办电话:0891—6599702,电子邮箱:xzjydds@126.com
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自治区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办拟于2024年11月12日至22日对拉萨市堆龙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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