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各类孵化载体管理,根据《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及《大连市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拟取消“北京大学创…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各类孵化载体管理,根据《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及《大连市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拟取消“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大连基地”等8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禾苗90创业空间”等7家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市级认定、备案资格。现将拟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市级众创空间备案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2月1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大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或科技创业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函反应问题有效时间以发信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大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39989816

大连市科技局科技创业处 39989876

附件:

1、拟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名单.xls

2、拟取消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资格名单.xls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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