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1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北龙口高速服…

根据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1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北龙口高速服务区发现有罐车通过管道向雨水管网排放高浓度粪水,现场气味难闻,现场取样监测显示,污水化学需氧量、氮氨、总磷浓度分别为554毫克/升、166毫克/升、9.65毫克/。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服务区通过雨水管网排污行为长期存在。

整改目标:将该服务区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消除污染隐患,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交通委,皋兰县委县政府配合

整改情况:企业已于2021年4月4日将三通阀门拆除,7月18日将南北服务区污水全部接入市政管网,针对警示片中反映该公司长期通过雨排直排污水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罚款8.2万元;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已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6日,共5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579

联系电话: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称广场4号楼12楼1227室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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