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推动《甘肃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实施,按照《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培育提升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围绕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实施强工业行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决策部署,优先考虑《甘肃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
(二)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有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在全省制造业领域对技术、资金、人才、数据信息等生产要素某一方面具有较强储备及话语权优势。
(三)链主企业或在全省行业产业链中具有绝对地位,且有意愿通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为全省重点行业产业聚集及产业链联动整体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实施好全省制造业“走出去”战略提供有效借鉴。
二、申报要求
(一)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制造业“一带一路”拓展平台企业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
(三)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提请市州工信部门开展自主评估,对照相关申报条件进行自评价。对自评价达到拓展平台企业标准要求的企业,由市州工信部门初步认定后,正式开展申请拓展平台企业工作。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拓展平台企业申请书》,并编制《拓展平台企业情况说明》和《拓展平台企业发展方案》(见附件1、2、3)。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市州工信部门要按照此次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有关企业,严格审核把关,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做好初审工作。
(二)各市州初审确定后,提出推荐意见,连同正式上报文件、拓展平台企业申请书、拓展平台企业发展方案一同报送。在甘央企和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三)请各单位务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上报我厅。
联系人:郑博文 电话:0931-8929107
邮箱:3425428970@qq.com
附件:1、拓展平台企业申请书附件1下载
2、拓展平台企业情况说明(编制提纲)附件2下载
3、拓展平台企业发展方案(编制提纲)附件3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