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1号),推进陕西省制造业企业上云星级评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奖励。支持制造企业采用云基础设施、重点设备上云、业务数据上云、应用软件上云等应用,对获得企业上云星级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奖励。支持制造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标杆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对获得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支持制造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支持方式
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优秀星级“上云”企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项目分别实施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含采矿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
(二)对申报星级“上云”企业进行评定,获得省级三星级及以上的“上云”企业给予奖励。
(三)申报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奖励项目单位,信息化整体投入须大于2000万元,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项目,信息化投入不低于50万元,投入金额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参考指标见附件7。
四、申报资料
(一)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附件1)
(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项目申报书(提纲见附件2)
(五)企业上云用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
(六)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绩效表(附件4)
(七)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九)需要说明或佐证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项目资料;经县区两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区两部门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proxy.gxt.shaanxi.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市、县两级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上报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4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陈阳029-63915477
附件:1.企业上云用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
2.项目申报书
3.企业上云用数项目资金申请表
4.企业上云用数项目绩效表
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XX市(区)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
7.上云用数项目企业自评估参考指标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