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认定张芳丽等3737名毕业生为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或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4月7日-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学生工作处:0931-8589530
驻厅纪检监察组:0931-8885518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
邮编:730030
甘肃省教育厅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