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次)拨付前审计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1〕149号)规定,市商务局对申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1〕149号)规定,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现将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次)外贸方向项目拨付前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申报项目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无审计结果)。本次拟支持项目具体拨付金额根据预算规模、公示情况综合确定,以拨付资金文件为准。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3月18日起至24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含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请与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

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人:肖海华  联系电话:15088784685

电子邮箱:hhxiao@zhcpa.cn

审计监督处:61889448

行政审批处:61883717

财务处:61886328

 

 

附件: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次)外贸方向拟支持项目明细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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