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发改局,市节能监察支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云南省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2〕2号)《关于统筹制定昆明市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2022年昆明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委托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开展2022年昆明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并已严格按照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成功抽取了检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已具备现场监察的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昆明市辖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随机抽取比例为10%。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限为2022年10月31日前,每家企业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方式
完成抽查工作后,由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按照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上录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县(市)区工信(经发)局通知辖区内被抽查企业做好现场抽查准备,并派持执法证人员参加现场抽查。
(二)请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做好抽查工作全过程记录,并配合做好抽查结果公示及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三)请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于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汇总抽查台账,连同专项抽查报告一起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2022年昆明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孔祥雯 63135638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 响 6313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