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 2022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2〕189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号)的要求,2022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接受补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发局)职称受理部门及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报送工作。评审材料均须通过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纸质材料在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职称办(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相关条件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 2022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2〕189号)执行。具体详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网站首页“服务平台”中的“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可查询“申报通知”“相关政策”等栏目相关内容。
正、副高级经济师的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中查询)。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申报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不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或参加2022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考试成绩达到省年度评审使用线的方可参加年度评审,也不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
申报评审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仅针对正高级,分别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0号)执行,并同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要求。
高级工艺美术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的申报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5〕4号)执行,并同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人登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在首页左下方点“服务平台→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即可查询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并通过“职称申报入口”录入个人信息(首次录入点“信息录入”并设置密码,请牢记个人密码;再次录入或修改时点“信息修改”)。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作为附件类材料上传)。
(四)申报人网上上传材料相关要求。特别提醒申报人:严禁上传涉密材料(申报系统已有提示信息)。证书类材料:所有证书类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建议转成pdf格式)上传。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人登记录入的“专业技术项目或课题”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应上传到“附件-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或相应的其他栏目中;业绩成果材料须按专业技术项目(课题)归类整合上传,即一个项目建议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或计划、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以及能佐证本人在项目中承担角色的有效证明材料),有X个项目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项目名称应一致。论文著作:每一篇文章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建议整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扫描)上传,有X篇文章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文章名称应一致。申报人网上上传材料应提交对应的纸质申报材料,须按照证书类、业绩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考核等归类,每人一袋并附目录。
(五)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的申报人应按程序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 1 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须参加由无锡市人社局、无锡市工信局组织的理论、手工操作考试以及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统一组织的考核。
(六)申报人现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七) 职称评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及江苏省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申报人于8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初审信息,根据系统提示网上缴费。
(八)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发局)职称受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和初审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应及时予以制止。7月中旬,我局职称办将会同无锡市职称办组织到相关市(县)、区对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九)有关具体问题可与我局职称办(组织人事处)联系,
电话和联系人:1、81821706 史晨宁,2、81821703 祝华岚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5号楼318室
(十)各市(县)、区等报名点联系方式:
江阴市工信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86861057,联系人:陈涛涛
宜兴市工信局人事科 电话:87992902,联系人:张吉
梁溪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电话:85015381,联系人:吴连庆
锡山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电话:88219357,联系人:朱培
惠山区人社局专技科 电话:83591260,联系人:强芳芳
滨湖区工信局产业合作科 电话:81178579,联系人:何正峰
新吴区工信局产业发展服务处 电话:81891242,联系人:李敬花
经开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 电话:80580072,联系人:周学新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