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转学情况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1号)的规定,现将刘应斌等4名同学转学情况公…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1号)的规定,现将刘应斌4名同学转学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时间从2022年510日至2022年516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省教育厅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0706。电子邮箱:xsc86112616@163.com。以信函形式反映情况的,具体时间以邮戳为准。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510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