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安排我省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5万元。根据有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安排我省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5万元。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省资金下达方案予以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资金分配主要投向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资金重点支持《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林业等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林业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基础设施。安排各县的补助资金中,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15%。

  附件:福建省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

  公告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591-87063599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电子邮箱:fgwqyc@fujian.gov.cn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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