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兰溪路1728号(杨家桥变电站)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索引号:SY310107202200636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发文字号:普规划资源用〔2022〕5号 发布日期:202…

索引号:SY310107202200636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发文字号:普规划资源用〔2022〕5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公开主体: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兰溪路1728号(杨家桥变电站)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8平方米。该项目选址位置真如镇街道兰溪路1728号。原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31号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20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查,杨家桥变电站地块收储方案已经区规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且收储协议已经产权人确认同意,但因近期新冠疫情本市分区管控影响,收储协议暂时无法签章。为推进地区经济建设、加快城市功能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区土发中心向我局申请以容缺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及储备。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自相关收储协议生效同时一并生效。其后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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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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