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1日
- 星期四
围绕全市社会民生工作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支持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提升先进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转化应用成效和产业化水平。支持对象为济南市辖区内企业单位,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申报。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牵头申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组织开展济南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县(含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济南市2023年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式
本年度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支持对象为济南区域内各类临床医疗机构,主要支持临床技术研发以及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鼓励项目牵头单位吸纳省、市级医疗机构科研人员组建共同科研团队进行项目实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总书记多次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论述,民营经济发展已经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4月20日全省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大专项行动》
现将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开展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科技金桥奖的通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申报及推荐程序等事宜按照省技术市场协会通知要求办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根据《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济科发[2023]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实验室体系建设梯次化培育计划,开展全市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