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1日
- 星期六
根据《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府办函〔2020〕16号)、《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1(佛工信〔2022〕6号)(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以25条具体举措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相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创新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业务模式,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明确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资金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相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通过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创新业务模式,引导金融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原有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基础上,将原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进行合并,修订形成了《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顺德区人民政府反映。
为深入贯彻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按照“一个园区、一份规划、一套政策、一个专班”的要求,加快实现佛山机器人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推动外部增量注入、内部存量优化升级,做大做强佛山机器人产业经济规模,特制定《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佛山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74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98号)等系列文件,推动佛山第三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支持第三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培育壮大第三产业发展规模。为推动住宿业企业升规入库,经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了《佛山市推动住宿业企业上限额激励扶持工作措施(2021-2023年)》(佛文〔2021〕6号),提出按照“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限上住宿业企业扶持培育,推动限上住宿业各行业数据应统尽统,实现促进我市住宿业加快发展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明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住宿业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工作任务指标和奖励扶持办法,对新升规及持续在库的主体给予奖励扶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年来,大型骨干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佛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珠三角九市中2019年超百亿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依次为广州(111家)、深圳(96家)、佛山(22家)。对标深圳、广州的大型骨干的数量和规模,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这与我市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的产业发展实力和体量不相称。
《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2017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2017-2019年)》(佛府办〔2017〕25号)。政策自实施以来,有效地扶持了我市中小微企业上规上限、做优做强,三年来全市累计“四上”入库企业共8025家,其中工业企业有3248家,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极大地推动我市优质企业的梯队建设,对国民经济和谐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佛山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根据“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以及结合国家、省文件要求和精神,为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印发了《佛山市促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形成了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搭建促消费平台、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出口转内销、推动内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和落实工作保障措施等七方面18条措施,拟申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市消费平稳增长。
为规范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近年来,大型骨干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佛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珠三角九市中2019年超百亿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依次为广州(111家)、深圳(96家)、佛山(22家)。对标深圳、广州的大型骨干的数量和规模,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这与我市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的产业发展实力和体量不相称。
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现将《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争取中央科技创新再贷款优惠资金落地佛山,支持佛山科技创新发展,降低符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力度,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将对在市内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核报台账的贷款企业,就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贷款企业不高于年化0.5%的贴息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在此背景下,为明确申报条件、范围和贴息标准,规范申报流程,制定了《佛山市科技创新再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提升咨询评估质量,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