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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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水平建设,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及《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开展“深圳标准”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认证函〔2015〕62号)的指示精神,为全面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向全国开放申请,我局于2021年7月启动《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合三为一形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为了加快打造深圳标准,提升深圳质量,促进深圳先进标准的应用,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推行深圳标准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今年,评估结果改变往年排名做法,将总体评估指数分为“非常高”“高”和“中”三个梯度,同时发布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覆盖度、指南准确度等5个分项指数。广东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非常高”,5个分项指数均居全国领先水平,取得“四连冠”的好成绩。
9月22日上午,市、区政协开展以“高品质推进布吉街道绿廊建设”为主题的“身边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市政协副主席田夫,龙岗区政协主席龚祖兵,区领导郑晓生、王为理等参加活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7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府函〔2019〕63号)等“稳外资”政策精神,2021年2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全面扩大开放,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和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集聚更多的高端要素、高端资源、高端人才、高端项目,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开展“深圳标准”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认证函〔2015〕62号)的指示精神,为全面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向全国开放申请,我局于2021年7月启动《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合三为一形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为了加快打造深圳标准,提升深圳质量,促进深圳先进标准的应用,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推行深圳标准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并已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3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委托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组织完成了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工作(2022年第一、二批)。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结果(2022年第一、二批)汇总表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科技金融资助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现我局开展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的受理与审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8月26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标志着深圳虚拟电厂迈入快速发展新阶段。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出席仪式。
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设在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据悉,深圳虚拟电厂已接入分布式储能、数据中心、充电站、地铁等类型负荷聚合商14家,接入容量达87万千瓦,接近一座大型煤电厂的装机容量。
8月2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2周年之际,深圳市宝安区举行重大空间发展战略新闻发布会暨高峰论坛,发布了宝安区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打造黄金内湾战略的空间规划蓝图,公布了机场东商务总部区、九围国际总部区、立新湖科创总部区、燕罗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石岩科创城、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深圳西部城市中心等片区规划,全面展示宝安在湾区建设格局中的发展机遇、巨大潜力、未来愿景和具体路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平台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的(一)2、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三)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四)1、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部分拟于近期开通系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经过尽职调查和复赛评审,共有30个企业项目和15个创客项目进入决赛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决赛定于8月30日在深圳市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7楼(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举办。各企业和创客团队的具体路演时间将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请各企业和创客做好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联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82704223、82706856。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引资事项)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广东省工业企业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工业企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尤其是工控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广东省工业企业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我厅制定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厅起草了《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8月31日前(7个工作日)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厅(融资促进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
为促进我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支持在我省举办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经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我厅计划调整2022年工艺美术专项资金安排和绩效指标: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并入“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区开发运营项目”中实施,并将该项目2022年安排资金从450万元提高至550万元,“工艺美术珍品馆建设运营项目”从2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在调整资金的情况下继续完成各项目原绩效指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2022﹞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首届“兴智杯”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2〕170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参赛,并于9月12日前将通知中的推荐表(加盖公章)报送我厅。推荐表中所列参赛团队须在大赛官网完成报名且提交作品。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22〕18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总结和展示推广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成果,促进行业交流合作,营造工业设计发展良好氛围的重要平台。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做好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参评工作。
为建设数据管理高端人才队伍,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