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1日
- 星期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数字贸易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更好发挥深圳数字贸易特色优势,推动深圳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深圳市口岸建设“十四五”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深圳口岸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纲领,是对未来五年深圳口岸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对推进深圳口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口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市口岸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口岸建设“十四五”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 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品牌瞪羚计划”,扶持、培育一批深圳本土具备成长和发展潜力的消费品牌,进一步推动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起草了《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试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瞪羚品牌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持续推动我市科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科研基础设施和科学仪器相关共享文件要求,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市科技创新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在充分调研相关单位需求和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科技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组织机构、部门职责、评审与评议、考核评价及奖惩措施等方面,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联合起草了《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实施。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及《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开展“深圳标准”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认证函〔2015〕62号)的指示精神,为全面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向全国开放申请,我局于2021年7月启动《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合三为一形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为了加快打造深圳标准,提升深圳质量,促进深圳先进标准的应用,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推行深圳标准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9月22日上午,市、区政协开展以“高品质推进布吉街道绿廊建设”为主题的“身边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市政协副主席田夫,龙岗区政协主席龚祖兵,区领导郑晓生、王为理等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府函〔2019〕63号)等“稳外资”政策精神,2021年2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全面扩大开放,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和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集聚更多的高端要素、高端资源、高端人才、高端项目,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开展“深圳标准”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的复函》(国认证函〔2015〕62号)的指示精神,为全面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向全国开放申请,我局于2021年7月启动《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和《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合三为一形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为了加快打造深圳标准,提升深圳质量,促进深圳先进标准的应用,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推行深圳标准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并已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3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委托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组织完成了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工作(2022年第一、二批)。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结果(2022年第一、二批)汇总表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科技金融资助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现我局开展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的受理与审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8月26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标志着深圳虚拟电厂迈入快速发展新阶段。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出席仪式。
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设在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据悉,深圳虚拟电厂已接入分布式储能、数据中心、充电站、地铁等类型负荷聚合商14家,接入容量达87万千瓦,接近一座大型煤电厂的装机容量。
8月2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2周年之际,深圳市宝安区举行重大空间发展战略新闻发布会暨高峰论坛,发布了宝安区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打造黄金内湾战略的空间规划蓝图,公布了机场东商务总部区、九围国际总部区、立新湖科创总部区、燕罗国际智能制造生态城、石岩科创城、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深圳西部城市中心等片区规划,全面展示宝安在湾区建设格局中的发展机遇、巨大潜力、未来愿景和具体路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平台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的(一)2、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三)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四)1、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部分拟于近期开通系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经过尽职调查和复赛评审,共有30个企业项目和15个创客项目进入决赛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决赛定于8月30日在深圳市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7楼(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举办。各企业和创客团队的具体路演时间将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请各企业和创客做好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联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82704223、8270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