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1日
- 星期三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6号)和《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粤工信服务函〔2023〕4号)要求和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2月20日至3月2日,我局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通知,向社会公众征集《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过在线提交、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反馈意见和建议,共收到4条反馈意见,采纳了3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0条。
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珠海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珠海市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等流程,我局拟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拟于2023年5月18~21日在天津举办。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智能科技展的通知》
根据企业申请,决定注销广东泗喜能源有限公司鹤洲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7号)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承办“创客广东”大赛的复函》及市政府批示,我局拟下达2023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用途-2023年度“创客广东”大赛配套经费),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我市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的批复》(工商企字〔2013〕36号),启用改革后营业执照
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8〕675号),经专家考察评审,提出2022年度珠海市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奖励拟立项项目名单。经我局研究,现对拟立项项目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对“中医药特色制剂定痛膏的质量标准研究”等2个科技成果登记信息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2日。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022年度珠海市创新产品清单已正式公布,现将创新产品证书颁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以下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领取。
珠海市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联合招商、收益共享机制研究
港珠澳大桥经济区发展策略研究
珠海市众创空间名单
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珠海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珠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珠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前期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珠海市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期评估前期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或通过网址suppliers.zhz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珠海市202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