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1月23日
- 星期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广西科技“尖锋”行动方案》,现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3年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8号)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申报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等文件精神,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活力,更好发挥科技型企业奖补资金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自治区相关科技合作协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开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本年度设立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引导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建立机构间合作机制,以合作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突破核心技术为目标,带动广西相关产业发展。现就该合作项目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围绕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紧迫需求,针对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各单位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基础研究合作,支撑解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广西原始创新能力。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及科技部、财政部相关管理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项目库推荐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需求,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我厅将按程序组织推荐。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6日前提交至广西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汇总,逾期将不予受理。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按照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组建方案要求设立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由自治区、柳州市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资助,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以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带动广西新能源汽车领域蓬勃发展。现就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工业领域“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编制工作,现向你们征集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官网(网址为:https://www.nsfc.gov.cn)。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我厅将启动工业领域新一轮科技重大专项凝练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现向你们征集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动力装备、高端铝合金新材料、绿色化工新材料等五个产业领域的重大研发需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遴选优势创新主体攻克制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试行“赛马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转发你们(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1109/5137.html)。请有意向申报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实现科技决策科学化,为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咨询与智力支持,根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32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2023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及课题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等2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链接为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927/5120.html。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伴随着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日趋明显,我区科技活动越来越活跃,随之出现了违反回避制度、挪用科研经费等科研失信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创新事业顺利发展,降低了财政资金质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活动,预防和减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发生,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起草制定《广西科研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预防和减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发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是指企业实际发生且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并经税务部门核实后的申报数据为准,已纳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填报统计年报的统计数据;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是指规模以上企业上报统计局,并经科技部门审核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本办法所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以下简称财政奖补),是指由自治区财政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对上一年度(指申报年度的上一年,下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的资金,支持企业继续开展研发活动。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贷补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现就《操作细则》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根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贷补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22〕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细化科技计划贷补联动项目(以下简称贷补联动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及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考核、后补助经费发放等工作,制定本操作细则。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广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创建管理机制,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为基础,通过走访调研、借鉴外省经验,多方征求区内文化企业管理人员、文化产业研究专家意见后,在原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桂文旅发〔2020〕4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标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完善申报流程、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创建验收标准、补充扶持措施,联合修订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建办法》)。
为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42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办产函〔2018〕60 号)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促进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精神,促进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自治区教育厅结合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简称《准入指引(试行)》,下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现将《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助力区内旅行社企业纾困发展奖补措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到本市各旅行社,做好组织、初审、报送等相关工作,确保助企纾困资金发挥效用,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