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1月23日
- 星期四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精神,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2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广西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多重压力挑战下,有力应对困难挑战,改革创新有亮点、产业发展有提升、经济指标有突破、营商环境有特色,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广西消费持续恢复,经过调查研究、对标先进、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8月15日,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27部门于2022年7月20日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后,对外文化贸易领域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文件。近日,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到2025年,力争在汽车、机械、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高端绿色家居、现代轻工纺织等重点支柱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中培育100家以上链主型龙头企业。
《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广西消费持续恢复,制定本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推进广西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精神,建立工业投资激励制度,营造奖励先进、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由企业申请,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准予广西南宁中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现将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入围企业的通知》精神,广西赛区共有44个(成长组企业28个、初创组企业16个)入围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的名额。广西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产业复赛参赛企业分数排名及尽职调查结果,提出了拟推荐入围全国赛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广西赛区拟推荐入围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设区市评价工作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区2022年第六批433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29日至9月9日。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设区市评价工作机构审核、对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区2022年第五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共360家,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体”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形式审查,为做好审核不合格提名书的补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课题实行合同制管理,各课题承担单位应主动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填报任务书,并于2022年8月14日前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任务书提交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逾期不提交的,自治区科技厅将视作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放弃和撤销项目处理,并将项目牵头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还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征信领域开展信息共享,同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科学合理设立评审指标体系,促进项目管理公平、公开、公正,同时也为了方便项目申报单位更好地组织《“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共同研究起草,经征求部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意见,我厅制定了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表,包括技术评审表和财务评审表,现予以公告,试用期一年。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2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28号),经大赛组委会及各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2022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和核实,推选出194家成长组企业,92家初创组企业入围大赛产业复赛。经研究,现对进入产业复赛的194家成长组企业(详见附件1)和92家初创组企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桂科高字〔2020〕174号)精神,推进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我区瞪羚企业,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7号)转发给你们,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08/5059.html。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转发给你们,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05/5057.html。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重〔2022〕218号)转发给你们,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12/5075.html。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体”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申报。
《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8号)已下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于8月17日申报日期截止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有关要求,加快提升我区主动健康与常见病多发病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自治区科技厅与广西医学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主动健康与常见病多发病联合专项”,旨在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聚焦广西主动健康与常见病多发病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现就2023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主动健康与常见病多发病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全面强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机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