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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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青年就业是重中之重。作为全省唯一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双试点地区,苏州始终致力于为广大青年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近年来,市人社部门着眼“产城人”融合发展理念,聚焦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建设,整合资源、精准施策,“一揽子”政策优化服务帮扶,“一条龙”服务千方百计促青年就业创业。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确保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5月26日,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会,胡捷副局长参加会议。
又一百亿级项目落户苏州。昨天(5月29日),锐迈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医疗智能床及精密结构件项目签约落地张家港冶金园。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敏华控股董事局主席、锐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敏利出席并见证签约。
近日,第三代半导体关键装备国产化专题研讨会圆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半导体支撑业分会主办,江苏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承办,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苏州实验室信息材料研究部、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
5月22日,维力医疗科创园在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开园。作为园区产业用地更新的代表之一,该项目于2021年启动整体拆除重建,目前一期已竣工投用。产业园聚焦招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企业,入驻签约率已达70%。
世界上最短的路是回家的路,最熟悉的声音是浓浓的乡音。昨天(5月20日)上午,以“情系江苏共筑梦想”为主题的第三届江苏发展大会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在开幕式上作主旨演讲。他指出,今天的江苏,正意气风发奋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每一个江苏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主角,每一个江苏人的奋斗都是时代主旋律的动人音符,我们要以高质量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将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入选数量创历史新高!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公布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36号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府办〔2022〕246号)文件要求
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3〕85号)要求
根据《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苏财教〔2021〕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技术转移奖补有关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纺织丝绸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苏州市纺织丝绸科学技术进步奖综合评审结果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报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经板块申报、评估遴选,拟推荐常熟市作为我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与科技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市、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为期5天。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府办〔2022〕246号),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优化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申报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9号)
经按客观条件遴选,向各地征求意见,局办公会研究,现对2022年度苏州市瞪羚计划拟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公示期7天。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突出典型项目示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6号)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2〕1号)。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专题会审等环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苏府〔2022〕16号)精神,市科技局、市科协和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第二十四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审,决定命名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心理科普馆等22家单位为苏州市第二十四批科普教育基地。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及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市《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苏府办﹝2021﹞149号),我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市级外资总部机构申报工作。在各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示范智能车间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